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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幾天台灣就要進行總統、副總統的選舉了,我在大眾媒體中,看到各式各樣的造勢晚會、各種競選廣告。不同的電視媒體,以一種看似客觀的報導,不斷地訴說不同候選人的長處或短處。在私人的生活領域中,我也看到不同的朋友之間,如何展開他們(包括我跟他們)之間各種因為選舉所產生的曖昧關係與敵我之辨的對應態度。
過去幾年來,雖然有許多泛藍的支持者,常常透過媒體,對於陳水扁做各式各樣的指控,但是到目前為止,我聽到的指控都沒有具體的證據,可以證明陳水扁違反法律。這幾個星期以來,對於扁政府團隊的指控,突然間,紛紛指著那位坐在輪椅上,曾經代表我們這個國家到歐洲或到美國代表陳水扁政府進行外交工作的吳淑珍。吳淑珍雖是陳水扁總統的夫人,但卻不是扁政府團隊的成員。她向來直言、幽默與快人快語的發言,常讓一些支持泛綠的選民忍不住喜歡她。對於台灣許多的選民來說,他們對於吳淑珍的喜好,有時或許還要超過他們對於陳水扁總統的支持。這樣堅強、不向命運低頭的女性,這樣一位縱使坐在輪椅上,也仍然願意為這個國家努力付出的人,在近日成為泛藍的打擊對象。他們或許太知道陳水扁總統、呂秀蓮副總統有了行政的支援,要打擊有行政支援的人,通常不太能達到目的。也因此在最近的選戰中決定打擊坐輪椅的吳淑珍,因為打擊坐在輪椅、沒有龐大行政體系支援的吳淑珍,由於她的反擊能力是薄弱的,因此我們看到泛藍團隊極盡可能,對於吳淑珍加以攻擊,來影響陳水扁總統的選情。

  於是,我們看到一位常常在電視媒體前痛罵陳水扁政府的女性立委,對於吳淑珍胸前佩戴的胸針,空言指控那個胸針應該價值二十萬元,吳淑珍沒有向監察院申報,就是犯法。媒體給那位女性立委足夠的發言空間,但是對於那個胸針的價格究竟多少,沒有人有興趣,而如往常一樣,當泛藍團隊對於民進黨政府,只要提出指摘就可以,至於那是否是事實,沒有多少人有興趣知道,也因此,吳淑珍雖然向支持她的選民說明胸針只價值四萬元,但是這些談話卻沒有媒體報導。而我們來看看,我們的大部分媒體是如何對待另外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由於連戰的身家價值兩百多億資產,他的夫人是否有高於二十萬元或者價值更高的首飾沒有申報,是沒有人去質疑的。另外,或許敏感的選民也注意到,前一陣子,媒體不斷地報導吳淑珍如何同意她的兒子花兩百萬元買一輛外國車。新聞的報導好像吳淑珍或陳水扁的小孩做了如何作奸犯科的事情。但沒有人問,在台灣有多少人開著價值百萬的名車,以陳水扁總統、吳淑珍的家庭狀況,孩子買一輛價值兩百萬的外國車,究竟違反了國家的哪條法律?我們聽到的指控,好像是他們這樣做是有道德瑕疵的?為什麼他們這樣做就是道德有問題?是因為我們在台灣對於總統候選人家屬的消費標準已經有一個特定的道德要求標準了嗎?還是這只是針對特定候選人及其家屬的道德要求。

  同樣的,在一個月前,泛藍團隊指控吳淑珍進出股市獲利,因此,必然有內線交易、不當獲利。甚至指控她進出股市的金額達幾億元,雖然幫吳淑珍進行交易的證券公司,拿出吳淑珍進出股市的金額證明,但是媒體對這個澄清的報導卻是一筆帶過,毫無興趣。我不懂的是,如果中華民國的法律沒有禁止總統夫人進出股市,為什麼她進出股市,要如此被質疑?為什麼同樣的質疑沒有針對另一組總統候選人的夫人連方瑀?難道她沒有進出股市或買賣房地產嗎?如果我們真的覺得應該限制一定政府官員的家屬不可以進出股市,不可以參與某些經濟行為,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趕快修改法律,將規則定清楚?

  我們這些選民,每天就在媒體的呢喃中,接收著各種對於陳水扁、吳淑珍這樣不道德、那樣不道德的指控。讓我疑惑的是,為何在這個選戰中,只有這組總統、副總統的道德是要被檢驗的,為何另外一組總統、副總統的道德卻彷彿可以毫不受到檢驗?有人說有權力的人要受到較嚴格的對待。但是所謂有權力的標準是什麼呢?如果從台灣媒體在政治上的態度,我可能會認為連宋這組候選人是較有權力的人。如果從立法院的生態看,我也可能說連宋這組候選人是較有權力的人,不是嗎?

  另外,難道我不是在四年前的總統選舉中,聽到連戰指控他目前的搭檔宋楚瑜,說他負責保管國民黨的錢,卻將其中的上億金額放到自己小孩的戶頭,宋楚瑜這樣的背信行為,縱使因為國民黨沒有提出告訴,而沒有被起訴,然而,他的行為在道德上就不需要被質疑嗎?另外,宋楚瑜在四年前不是在媒體上信誓旦旦說,他們絕對沒有在夏威夷置產嗎?而後來不是證實了他在加州有五棟房屋嗎?這難道不是某種型態的謊言嗎?為什麼做為副總統候選人,他被證明確實說謊的事實,卻在這次的選戰中,完全不被提起?另外,連戰夫婦為自己的孩子在國外添購房屋,卻隱匿不加以申報。為何沒有人對其誠信加以質疑;連戰所負責的連震東基金會,在數年前,以幾千萬的資金,在鴻禧山莊買了一棟別墅,說是做為該基金會會址用,我們卻沒有聽到任何人去質疑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是侵害該基金會資產的問題?有沒有背信問題?那棟別墅究竟是由誰在那裡享用居住?為何至今沒有人去調查?

  三月十四日,一位在台灣留下數百億債務、脫逃出國的前企業家陳由豪,頂著通緝犯的頭銜,在美國拿著經過陳水扁競選總部開立的收據,以及其他收據,對著媒體說,他曾經捐獻給陳水扁競選團隊三千萬,並且說他曾經送了三百萬現金給吳淑珍,並指稱吳淑珍說謊,希望透過這樣的指控,影響民眾對於陳水扁總統的支持。選民如果還記得,會發現同樣影響選舉手法,是另外一個通緝要犯伍澤元曾經做過的,當年他在屏東縣長的選舉中,在選前幾天,對於當時的競選對手蘇貞昌提出不實的指控,而造成蘇貞昌的落選。這次,陳由豪選擇在選舉前五天,提出一個對於總統候選人夫人吳淑珍的指控,而這個指控卻又是選民們無法在短時間確定真偽的,雖然吳淑珍表示願意接受測謊,但是提出指控者卻只要說,因為怕回台灣會有生命危險,不用回應。媒體給這位通緝犯的說話時間是多於給吳淑珍的說話時間,他們似乎寧願相信通緝犯也不願意相信吳淑珍。在媒體的呈現上,陳由豪對於吳淑珍的指控,彷彿都是已經被證明的真實。

  做為一個選民,我納悶,這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選舉遊戲規則?為什麼有一組候選人包括他的家人,總是被媒體以放大鏡的方式在檢驗著。在媒體上,他們常被呈現得像個經常犯罪的人一樣,這是一場公正、平等的選舉嗎?

  距離選舉還有二天,我相信二天的時間,還不足以讓我們瞭解究竟陳由豪的指控是否屬實。而選舉過後,我們或許永遠也沒有機會知道事件的真相了。因此,在三月二十日,選民所面對的是:究竟要選擇一組曾經被證明有說謊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還是要選擇一組並沒有被證明說謊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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