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敏思文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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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這世間飲食男女,但凡遭遇“情”字,那都是美人衝鋒,英雄陷陣,最後殊途同歸,傷肝傷肺傷心。這是一夜無眠閱讀宋詞得到的一句感慨。清人張潮斷曰:詞曲是文字中尤物。照此推導,相思之詞可謂是尤物中的“精”。深夜遇“尤精”,自不能界時安然入睡。早上醒來,攬鏡看人,面無血色,眼如胡桃,立刻想到臺灣詩人一句詩:鏡是時間的井,其深無比。信然。

提及宋詞,先生雲,起初不過是市井俚曲,多為青樓歌伎所唱,極像今天KTV中三陪女唱的流行歌曲,文人參與,那是後來的事兒。大有“詞曲”出身不好的意思,但自古以來,文人與青樓何曾分過家?且不管其出身問題,竊以為,古今中外演繹的雙城故事中,主人公逶迤幽約的心思,早已被宋人解構得淋漓盡致,一首詞,一方相思塚,下面葬著一個個的情魂恨魄,上面開著一朵朵愁腸百結的花,“香印成灰,起坐渾無緒”,“過盡千帆皆不是,斜暉脈脈水悠悠,腸斷白蘋洲!”,“為君沉醉又何妨?只怕酒醒時候斷人腸!”……後人所寄的相思不過是對這些情緒的重複描摹而已。

  戀愛最奇特的功能就是把人的智商拉近找平,聰明蛋變傻瓜,傻瓜變成詩人。明喻、暗喻、雙關、擬人、移情、誇張、轉借、指代……該用的修辭手法全都用了,小庭、深院、閨房、繡閣、曲徑 、雕欄、香爐、紅燭、花前、月下、涼蟬、新雁、落花、飛絮、芳草、柳絲、淡雲、微雨、暮靄……能寄情的物件全都上陣了,也說不出兩樣的話來。名人亦不例外,且不說徐志摩寫給陸小曼的“眉眉我親親,今天我無聊極了,上海這麼多朋友,誰都不願見……心裏只想著一個倩影,慰我孤獨”,也不提里爾克寄給沙樂美的“差不多兩年了,親愛的露。我怎樣虛偽地、可憐地度日,只有你能理解”,畢竟這二位是多愁善感的詩人, 就連王小波,那麼特立獨行、幽默機智、很大男人的一人兒,在給李銀河的情書中,也是時狂時顛的:“你好哇,李銀河。你走了以後我每天都感到很悶,就像堂吉訶德一樣,每天想念托波索的達辛尼亞。請你千萬不要以為我拿達辛尼亞來打什麼比方。我要是開你的玩笑天理不容。我只是說我自己現在好像那一位害了相思病的愁容騎士……”。而這些文化人兒表達的意思都不如北京青年趙小帥來得直截了當、一語中的:安紅,額想你,額想你想地睡不著覺!(當然,這言簡意賅的相思話兒是屬狗肉的,上不了臺面。)

  由此來看,古今中外離人無數,相思卻只有一種,所謂千古一滴相思淚,冬流到春,夏流到秋是也。

   一對一的相思文本,即情書,從內容上看,基本如錢鐘書老先生所言:真正的一偏之見;從形式上分析,那就是羅蘭•巴特所謂的“嗦咿”文本。其實,相思的內核,早被古人刻在漢代書簡上——“幸毋相忘”,而相思的表述,情深意長的千言萬語,終敵不過通過千里迢迢的電纜傳來的簡單三個字:我~想~你。

  人道是,最苦莫過相思。在我看來,最苦莫過單相思,或是迫於種種原因,一腔相思不得訴,只能幽幽地悶在心裏,內心裏驚濤駭浪,表面上還要裝作心若止水一樣,坐看春去秋來,閑說花開花落。

  人亦道,相思難解。僅僅是遭遇這相思之詞,我就嘔啞啁哳感慨一通,這可真是“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了,打油自嘲一下:
  計畫不相思,
  卻翻相思塚。
  無以香灰計,
  淚穿時間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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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一直說我能活下來是個奇跡。

我的生命之舟起航自一雙鞋子的尺碼。

媽媽懷孕時,直到生我,幾乎都看不出是個孕婦。剛生下我,一聽說是個女孩,一輩子生了七個女孩的姥姥臉立刻陰了下來。由於營養不良,我的頭像盛飯的勺子那麼小,小小的身體在爸爸42碼的鞋子裏就能裝下。沒有人敢把我抱在懷裏。沒有人敢承受這份生命之輕,怕驚嚇了小小的生靈。沒有人能夠相信命運之神會眷顧她。除了媽媽。

姥姥說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小的孩子,肯定養不活,算了吧。看著一雙亮晶晶的大眼睛驚奇地仰視這個世界,年輕的媽媽語氣堅定的說,我的孩子,我一定要留下。

我出生後不久就到了冬天,鄰居都說這孩子那麼小,怕是不能挺過這個冬天。於是在寒冬臘月,爸爸媽媽輪流把我放到懷裏暖著,真的怕一不小心凍壞了我。

懷裏化雪,掌心生花。

這株弱不禁風的幼苗在爸爸媽媽愛的懷抱裏,慢慢開出了奇葩。愛說愛笑,愛唱愛跳,小精靈一般討人喜歡。因為是家裏的第一個孩子,也可能是爸媽在我身上付出的太多,特別疼愛我,從來沒有捨得打過我一巴掌,這在弟弟妹妹看來實在是想不通的事情。我記得非常清楚,一次全家人吃飯時,為了什麼事情,爸爸一筷子抽下去,弟弟的鼻子立刻流出血來。而小小的妹妹也因為不懂事挨過爸媽的打。

不挨打也不是我特別的懂事,聽媽媽說,小時候,爸爸帶我去串門,在火車站附近,大冬天,我固執的要買凍梨吃,不管怎麼哄,就是不行,後來我一氣之下,把爸爸的耳朵都給抓爛了。一直到現在都是媽媽取笑爸爸的一個證據,就你大閨女能管住你。據說,那時話還說不清楚的我,邊打還邊罵爸爸,那也成了我唯一記錄在案的劣跡,就這樣爸爸都沒捨得動我一個手指。所以弟弟妹妹總是忿忿不平,說爸爸媽媽就是偏心眼。

可能是生性比較乖巧,也可能是完全出乎姥姥的意料,終是沒有辜負媽媽的一片苦心。一輩子不喜歡女孩的姥姥竟特別的疼愛我,每次去姥姥家,都要把好吃的給我,惹得長我幾個月的表哥眼饞。

我不知道一個人最早的記憶從什麼時候開始。姥姥去世時,我四歲。我依稀能夠記得,在醫院,彌留之際的姥姥,緊緊抓住我的雙手不肯鬆開,我被嚇得大哭不止。姥姥去世後,我一病不起,媽媽抱著氣若遊絲的我跑遍了大小醫院,吃藥打針無數,就是不見好轉。後來實在沒了辦法,媽媽找來“大仙”給我看病,說是姥姥捨不得我。

於是他在家裏佈陣,拿著裝滿涼水的碗,念念有詞,在我的身邊繞了幾圈,然後口裏含水,猛的一口噴到了我的臉上,嚇得我心驚肉跳,這也成了姥姥給我留下的最後記憶。後來似乎又到姥姥的墳前去燒紙禱告,終於姥姥放心了我。說也奇怪我的病竟然奇跡般的好了。
也許有了姥姥的庇護,從那以後,我的身體出奇的好。

上小學後,爸爸在外地工作,媽媽臥病在床,我就一個小大人撐起了大半個家。給弟弟妹妹做飯,下課的間隙跑回家給媽媽倒水吃藥,幫媽媽收幹曬濕、打理菜園,媽媽長時間臥床心煩我陪她說話。媽說幸虧自己當年有眼光,決心大,要不然到哪去找這麼個貼心的小棉襖?
再後來,上學,工作,結婚,生子。就這樣,一個只有42碼鞋子大的孩子,也能站如玉樹臨風,行如風吹落葉,讓爸爸媽媽好生驕傲。

靜下來時,想起疼我的姥姥,竟唏噓不已。我知道,捨不得我的姥姥,是擔心我身體虛弱,不堪風雨。而今多想讓她老人家親眼看看,當年的小不點,早已經亭亭玉立。
爸爸知道我喜歡蓮花,他說我是盛開在42碼鞋子裏的蓮花。我好喜歡爸爸的比喻。

我說這雙鞋子一直捧在爸爸媽媽的掌心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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